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华东师范大学统计学院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监督小组、舆情小组和技术保障小组,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针对各类突发情况做好应急预案。
三、复试名单确定
1、复试分数线详见《华东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达到学校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招生计划(即招生人数,不含推免招生录取人数):
学科 | 学习方式 | 统考招生计划 | 是否接受调剂 |
025200 应用统计 | 全日制 | 60 | 否 |
025500 保险 | 全日制 | 8 | 否 |
3、学院不开展破格复试。
四、复试时间、地点、形式
应用统计复试时间:2026年3月23日、24日、25日三天;
保险复试时间:2026年3月23日、24日两天;
以上专业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均采取线下形式,复试地点为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具体安排会以邮件方式通知到考生。
五、资格审核与诚信考查
复试前,我院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应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2),签订、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材料包括:
1、资格审核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地区考生请提供与初试阶段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证明:①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提供成绩单;⑤现阶段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及本科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其他补充材料(参见系统提示):
如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科研计划书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
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上传材料的要求和截止时间请关注邮件通知。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复试过程中应用统计、保险两专业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均为以下方式进行:
(一)专业笔试(30%)
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内容与专业知识相关,不列具体参考书目和范围。)
此项最终成绩为分数×0.3,即最高成绩为30分。
(二)外语面试(20%)
外语面试总分为100分。考核考生听力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日常表达的规范性。
此项最终成绩为分数×0.2,即最高成绩为20分。
(三)思想政治考核
面试过程中以口试形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面试(50%)
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重点考查综合素质(知识结构、专业素养、科研表现、个人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
此项最终成绩为分数×0.5,即最高成绩为50分。
复试成绩总分 = 专业笔试成绩 + 外语面试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最高为 100 分,低于 60 分为复试不合格。
初试复试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500)×100]×0.6 + 复试成绩总分×0.4
初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初试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
七、调剂复试
应用统计、保险不接受调剂。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均不接受校外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我校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500)×100]×0.6 + 复试成绩总分×0.4)进行排序,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名额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研究生院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我校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统一公示。
我院将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咨询联系方式:
应用统计、保险联系方式:蔡老师,电话:021-62232251,电子邮箱:kycai@admin.ecnu.edu.cn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蒋老师,电话:021-62235053,电子邮箱:jjiang@ses.e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