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至6月1日,华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杨昌利率团赴香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校访问,并看望了我校在港学生。
在香港城市大学期间,校领导一行看望了我院参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合作项目的学生苏瑾,该生系该项目赴港的首位学生。杨昌利详细了解了学生在香港城市大学期间的学习、科研和生活情况,勉励学生要充分运用好联合培养项目的优异科研条件、规划好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在学习、研究中有所作为。
据悉,我校与香港城市大学于2022年签署“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合作协议”。协议期五年。招生专业为A类学科(含A+、A、A-),具备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领域。每年秋季学期招生,次年春季学期选定,9月派出。学位授予时,学生需同时达到两校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两校按各自规定分别颁证。
附件:
华东师大-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介绍
项目简介:本项目是华东师范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开展的博士研究生的联合培养项目,旨在推动两校间学术交流,促进两校在科研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深入合作,发挥双方学科优势,培育具有广阔学术思维及国际视野的人才。
选拔范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包括硕博连读、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普通招考录取)
培养方案:
1.学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即由华东师大和城大各指派一名教师作为导师(Supervisors)。学生的培养计划,包括专业课的选择、研究方向的确定和学位论文选题,由两校导师共同商讨决定。
2.学生在联合培养期间,由两校成立由不少于三人组成的督导小组(Qualifying Panel)负责指导和评估学生的学业。督导小组的基本成员包括两校的导师。
学费资助:
1.作为华东师大注册学生,应缴纳华东师大学费。华东师大培养单位可以根据境外交流的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2.学生在城大(香港本部)学习期间,每月可获得城大研究生奖学金。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学生每月缴纳城大学费、自行安排住宿及生活费等开支。
图文、来源|港澳台办公室